防排烟风机逻辑
防排烟风机的控制逻辑是消防系统中的关键部分,需符合国家规范(如GB 51251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)。以下是核心逻辑要点及分步说明:

一、基本控制逻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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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启动条件
- 火灾报警联动:消防报警主机接收到防火分区内任意两个独立探测器(或1探测器+1手动报警按钮)的报警信号后,自动启动该分区的排烟风机及对应排烟口(常闭型)。
- 排烟口联动:当排烟口(或排烟阀)开启时,其反馈信号应联动启动排烟风机(连锁启动,无需经过消防主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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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动控制
- 消防控制室远程手动:通过消防联动控制器或多线控制盘直接启停风机。
- 现场手动:风机控制柜应设置手动启停按钮(优先级最高,紧急情况下可 bypass 自动控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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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止条件
- 排烟温度保护:当排烟风机入口处的280℃防火阀熔断关闭时,连锁关闭风机(反馈信号至消防主机)。
- 系统复位:需在消防主机或现场手动复位,风机不会自动停止(除非温度保护触发)。

二、联动控制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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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骤1:火灾探测
- 同一防烟分区内两个独立火灾探测器报警,或一个探测器+手动报警按钮报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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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骤2:开启排烟口
- 消防主机联动打开该分区的排烟口(或电动排烟阀),并接收其开启反馈信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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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骤3:启动风机
- 排烟口开启信号直接连锁启动排烟风机(硬线连接),或由消防主机发出启动指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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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骤4:补风系统联动
- 若设有补风机,应与排烟风机同步启动(维持负压平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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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骤5:关闭通风空调
- 消防主机应联动关闭该区域的空调/送风系统(防止烟气扩散)。

三、特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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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风机协调
- 多个防烟分区共用风机时,仅开启着火区的排烟口,其他分区排烟口保持关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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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用电源
- 风机控制柜需配备双电源切换装置,确保断电时仍可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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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号反馈
- 风机运行状态、故障信号、防火阀状态需实时反馈至消防控制室。

四、规范依据
- GB 51251-2017:第5.2.3条(排烟风机启动逻辑)、第4.4.6条(防火阀连锁关闭)。
- GB 50116-2013: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要求。

五、常见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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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排烟风机能否与送风机同时运行?
A:需根据设计,通常补风机与排烟风机同步运行,但普通送风机应关闭。 -
Q:手动优先如何实现?
A:现场控制柜的“手动”模式优先级高于自动,切换至手动时可无视自动信号。
以上逻辑需结合具体项目设计文件及当地消防部门要求调整。建议通过专业消防调试验证功能完整性。